房屋继承过户首先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再凭继承权公证书至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该类事宜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但大众对于相关收费标准仍有疑问,本律师亦不时接到类似咨询。现就上福州市房屋继承相关公证及过户具体收费标准解答如下,望能对大家有所助益。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的收费标准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经致电福建省闽江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全国执行上述统一标准,福州市则统一为按照房屋所在地块均值的70%再依上述比例予以收费。
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继承房产过户登记收费仅收取80元的登记费,无其他税费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