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可以让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男女心心相惜,成为最亲近的人;却也可以让两个原本相濡以沫的夫妻最后怒目相对,成为最仇视的人。而说到离婚,如果夫妻最后闹到法院,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事宜的,通常也都是在诉讼前已经几多周折均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在剑拔弩张之下才会诉至法院。
福州婚姻律师蔡思斌,自执业以来,经办过婚姻家庭类纠纷多达数百件,自是对离婚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的复杂情绪十分理解,也正是因为见过各式各样的离婚夫妻,蔡思斌律师也因此更能体会不同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心酸与苦涩,而这样的理解,也自然而然为蔡思斌律师在开庭前促成当事人调解提供了极大帮助。
2016年12月,蔡思斌律师正是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在开庭前与对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从对方当事人的情感、利益等诸多角度予以分析、疏导,让对方当事人心中的苦涩得以倾诉的同时,却也从理性的角度让对方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并最终在一周时间内促成已起诉到包括台江、晋安法院的三对离婚当事人和平调解,其中一对通过法庭方式调解、二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其后通过法院撤诉等。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结果十分满意,并能就子女探视、抚养问题答应彼此配合。
夫妻本是家庭的主体,即便离婚,因婚生子女等关系也必定无法做到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好聚好散也方能为双方后续联系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提供一定的条件。
调解,既可使想要结束婚姻的双方当事人迅速结束婚姻,又可使曾经美好的感情划伤平和的句号。但调解,在只有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时候,因为彼此之间都曾经付出,都心有委屈,所以往往难以和平解决。而借助亲属调解的,又因亲属往往与一方关系较近,而无法使对方完全敞开心扉,难以信服。所以,在此情况下,由极富经验的专业律师从中调解,则可以从情感上给予双方一定的安慰,又能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就法律专业而言给予分析,如此,方可更为有效的促成各方之间的和平解决。
福州家事律师网
2016年12月26日